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0号建议的复函【安国土资函〔2018〕354号】
时间:2018年08月26日15时10分 作者: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 分享至:
成英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2017年第四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四十二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以及市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安康城东新区的批复》(安政函〔2017〕246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汉滨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城东新区土地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安国土资发〔2018〕249号),按照市区一体化管理理念,依法规范了城东新区范围涉及中心城市规划区内镇、村土地管理的职能和职责,规范了业务办理程序。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