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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7号建议的复函【安国土资函〔2018〕341号】

时间:2018年08月21日10时05分 作者: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 分享至:

何向忠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严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加强乡村违法乱建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决定》,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暂停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6个条款,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该授权的期限已于2017年12月31日届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精神以及《决定》要求,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下,积极开展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目前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一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效果初显,已形成相对成熟  的规则体系;二是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保障农民取得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和完善宅基地制度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三是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中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始破题。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试点、更好总结试点经验,为法律修改打好基础,国土资源部经过慎重考虑起草了延长试点授权期限的请示,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收到件后,征求了中央改革办、中央农办、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单位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意见,各单位均表示赞成。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土资源部对有关文件作了研究、修改,形成了草案,经国务院同意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延期的决定。
       二、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需要,国土资源部2017年2月,出台了《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精细化管理,引导农村建设有序推进,为农村地区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服务和保障。并明确提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要始终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统筹考虑并落实各类涉农政策,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
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是加强对农村建房规划和管理的重要举措。我局拟将村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列入2018年市局对各县区局(分局)年度考核目标责任,推动此项工作尽快落实。督促各县区局(分局)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十个试点村年底前通过市政府审批。
      三、2017年以来,在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市国土、规划部门采取执法力量下沉的执法方式,按照“市管存量、区管增量”的工作机制,坚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的工作原则,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在中心城区形成了接地气,务实高效的“属地管理、部门配合、以区为主、镇办主责”的两违管控工作机制。各相关镇办专门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担任队长,分管领导和市国土、规划派驻执法负责人为副队长的“两违”管控工作队,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充实“两违”管控协管人员300余名,经过岗前严格培训和规范化管理,组建了一支敢打硬仗,敢于碰硬的“两违”管控队伍。2017年,中心城市共有效管控“两违”912户,其中,制止违建户264户37392.62平方米(拆除违章172户62623.26平方米);查处违法用地648户占地面积253192平方米,建筑面积140194平方米,拆除192户74077.19平方米,恢复用地面积78577.25平方米。
      四、 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及重点镇无违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6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康中心城市及重点镇“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18〕26号),要求各相关镇办规范有序开展创建申报工作,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关庙镇、吉河镇、张滩镇、五里镇等8个镇办在2018年至少创建达标“无违村(社区)” 2个以上,石梯镇、早阳镇、县河镇、瀛湖镇、双龙镇、晏坝镇等6镇至少创建无违村(社区)1个以上。必须于3月底前将年度“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报区两控办,经区两控办审批后,与各创建村(社区)签订“无违村(社区)”创建目标责任书。各相关镇办要督促创建村社区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完善档案资料,建立“两违”巡查管控台账和网格化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量。要把坚决杜绝一户多宅和新增“两违”作为创建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成果。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组干部在“两违”管控工作中的作用,对村(社区)、组进行区域划分,加强一线巡查力度,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务必把“两违”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两违”建设零增长。区两控办要按照创建标准督促、协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积极主动为创建村(社区)做好服务指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区两控办要加大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对列入创建计划的村(社区)要严格考核验收标准,对考核验收中出现新增“两违”建设的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并在年终考核中扣减相关镇办相应分值。要定期不定期对已验收达标的无违村(社区)进行暗访复核,对通过复核达标的村(社区)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1万元工作奖励;对巩固提升工作不力,致使辖区管控工作反弹,出现新增“两违”建设的,将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