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1号建议的复函【安国土资函〔2018〕278号 】
周玉仁等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建议解决农村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第三方评估抵押登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农村持有房屋产权证办理第三方评估抵押登记需测绘、收费费用问题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派员对宁陕县在办理抵押登记时需测绘、收取费用、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进行了核查了解。宁陕县国土资源局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了与宁陕县信贷机构的工作磋商,借鉴其它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了抵押登记工作流程,调整制定了更加便民利民的工作措施。二是与中介测绘服务机构进行了座谈沟通,测绘机构同意为助力宁陕脱贫攻坚,对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测绘费用分类型进行减免和优惠,并书面进行了承诺。三是下一步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将争取吸引更多的不动产中介测绘服务机构进驻该县规范开展工作,在市场化调节中,方便企业及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
我们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十八大以来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我市实施两年以来,在各级各方面的重视支持下,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规范有序。在推进制度改革过程中,会存在较多的矛盾和问题,我们也在竭尽全力持续改进和完善,在依法规范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
总之,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你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果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建议提案办复征询意见表》上,以便我们及时改进。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