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无障碍浏览
本站支持IPV6

对政协安康市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22号提案的复函【安国土资函〔2018〕392号】

时间:2018年09月12日14时05分 作者: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 分享至:

张龙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扶贫搬迁户后续管理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建立产业园区等建议。
      2018年初,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新移民搬迁社区的意见》(安政办发〔2018〕5号)文件,明确了“先业后搬、以业促搬”的工作原则,确定了“一区一策、一户一发”的工作思路,在前期规划选址上入手,结合拟建社区和周边空间容量、资源优势及原有的产业基础等,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园区、社区工厂等发展规划,构建搬迁群众能脱贫并逐步能致富的产业体系、就业支撑、创业平台,振兴社区产业。
      二、关于出台“新社区” 指导意见等建议。
      今年年初,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设新移民搬迁社区的意见》(安政办发[2018]5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对已建成的安置社区,在尊重社区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逐社区制定新移民搬迁社区村规民约,要以维护生产秩序、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规范民风民俗等为基本内容,为社区群众提供普遍认同的行为规范和约束准则,振兴社区文化;在新社区居民增收致富上,整合培训项目和资源,加大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力度,做到搬迁家庭新增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搬迁家庭实用致富技术培训、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培训、搬迁家庭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再就业培训“全覆盖”,确保有正常劳动力的搬迁群众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振兴社区人才;在新民风转变上,建立社区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并规范运行,发挥作用。扎实开展道德评议、移风易俗、文化传播、文明创建、诚信建设、依法治理等“六大活动”,强化社区治理。
      三、关于规范新社区公共服务管理等建议。
      在市政府《关于建设新移民搬迁社区的意见》(安政办发〔2018〕5号)文件中明确了,依据移民搬迁安置点规模大小,按照新设、融合、挂靠三种类型规范设置社区自治单元。1000户以上的大型搬迁社区,新组建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300户以上1000户以下中型搬迁安置区,可以围绕当地行政村撤村改为融合型社区,也可以连同社区周边原居民按区域划片新组建一个独立社区;300户以下的小型安置区,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化成若干村民小组,就近并入村级组织。在规范自治单元后,鼓励迁移群众将户口迁入居住地。户口未迁入的按照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管理为辅的原则,实行“居住证”管理制度。跨县(区)、跨镇(办)融入社区的居民必须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并到社区登记纳入社区管理,享受社区公共服务。推进“以房管人”制度,除承包地、林地、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权益及涉农补贴外,其他涉及社保、养老、低保以及就医、就学等,均在居住地社区办理,享受居住地居民同等待遇。
      四、关于相关产权证书办理不到位等建议。
      移民搬迁安置房产权办理仍是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亟待破解难题,目前只能沿用国有土地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集体土地可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待下一步中、省政策明确后,在进行办理。
非常感谢您对移民搬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在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为我市移民搬迁工作做出贡献。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