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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安康市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19号提案的复函【安国土资函〔2018〕352号】

时间:2018年08月24日08时30分 作者: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 分享至:

韩永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减免相关费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保障设施农用地问题,我局会同市农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支持设施农业用地健康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安国土资发〔2018〕250号),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和管理,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