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单位名称: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负责人:徐 静
联系电话:0915-6666881
办公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人:鲁进涛
联系电话:0915-6666881
承办本单位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机要和保密工作; 承办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年报统计、 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计划生育、 综合治理、群团工作、外联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等。
2、登记一科
负责人:龚 佳
联系电话:0915-6666901
承办市政务大厅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房屋登记申请的告知、受理、归类、分送等工作;承办市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二作等。
3、登记二科
负责人:王 军
联系电话:0915-6666902
承办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房屋预告登记的审核、确认及信息资料录入工作等。
4、登记三科
负责人:罗 峰
联系电话:0915-6666903
承办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房屋其他登记类型(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的审核、确认及信息资料录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承办市本级土地、房屋登记工作引发的行政诉讼及信访工作等。
5、登记四科
负责人:郭迫高
联系电话:0915-6666905
承办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房屋抵押权登记的审核、确认及信息资料录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承办市本级土地、房屋登记工作引发的行政诉讼及信访工作等。
6、信息科
负责人:崔世华
联系电话:0915-6666907
承办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数据信息统计汇总、分析上报以及中心城市规划区内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承办中心城市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管理并与住建、农业、 林业等部门审批、交易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工作;承办不动产登记信息电子查询服务工作等。
7、权证档案科
负责人:刘 芳
联系电话:0915-6666908
承办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房屋登记证书缮证、发证工作;承办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房屋登记纸质资料的收集、整理、 归档和档案查询工作等。
主要职责:
1、将市房产管理局承担的中心城市规划区内房屋登记发证职责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产管理局不再承担该职责。
2、将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管理科承担的“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承办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涉及的行政诉讼、信访工作”的职责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管理科其他职责不变。
3、将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分局、江北分局承担的各自辖区内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资料的初审上报工作职责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J心,江南分局、江北分局其他职责不变。
职责任务:
1、承担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房屋登记审核及其发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承办市本级土地、房屋登记工作引发的行政诉讼及信访工作。
2、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内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与住建、农业、 林业等部门审批、交易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3、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统计工作,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