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增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土地调查等两项任务
日前,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方案将陕西省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的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一并下发,并结合陕西独有地理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侧重点,增加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土地调查”“交通物流用地调查”两项专项调查任务。
陕西省在统一制作下发的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中,统筹利用现有资料,明确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有助于解决由于城乡调查底图精度不一致引起的调查数据衔接及县级土地调查成果之间的接边问题,形成规范统一、协调一致的全省土地调查成果。
根据方案,此次调查利用已取得的基础资料及调查成果,采取省级整体控制和市县细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影像内业解译和“3S”一体化外业调查等技术,准确查清全省范围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采用“互联网+”技术,构建“互联网+”核查监管一体化平台,核实调查数据真实性;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新技术,分别建立省、市、县三级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分析系统,构建互联共享的服务平台。同时,开展专项用地调查,全面掌握全省耕地质量和构成,以及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
为确保土地调查任务高质量完成,方案要求,省、市、县分别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土地调查必须由符合条件的专业队伍承担,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作业;技术上以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互联网+”和网络技术为核心 ,全面提升土地调查的科技含量;建立严格的项目监理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土地调查质量及成果的保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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