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无障碍浏览
本站支持IPV6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12月06日00时00分 作者:市搬迁办 来源: 分享至:

各县区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加快全市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搬迁建设用地需求,促进移民搬迁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落实,确保搬迁群众增收致富目标的实现。根据市政府办〔2017〕12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组织实施

县区结合年度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实施方案,以镇(办)为单位,将零星、分散的旧宅腾退复垦地块,按区域(村)打包成旧宅腾退复垦项目,通过国土部门立项审批后,由镇(办)负责落实,要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加快组织实施。

二、规范验收资料

按照省、市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复垦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旧宅腾退复垦真实有效,达到备案要求,并能及时兑付腾退奖励性资金,旧宅腾退复垦验收应按以下资料规范完善。

1.竣工验收申请;

2.项目竣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各搬迁腾退点复垦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项目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与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资料整理归档情况、后期管护责任和措施;

3.项目立项建议书、立项申请及批准文件、项目设计和预算及审查意见;

4.项目实施方案及招投标方案;

5.项目招标有关资料;

6.有关合同和协议书,项目参与单位资质文件;

7.监理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

8.质量评定资料,复垦耕地的质量等级评定报告,复垦后的竣工平面图;

9.土地权属证明及权属调整报告;

10.工程结算资料,项目决算及审计报告;

11.项目区各搬迁腾退点复垦前后的影像资料;

12.项目自查验收资料;

13.其它有关材料(腾退复垦地块电子、纸质统计台账)。

三、强化工作保障

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复垦及验收工作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土地规划、用地审批等工作环节,市局各相关科室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区局要按照市局相关要求,尽快成立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及验收工作组织机构,夯实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落实。要加大旧宅腾退相关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将旧宅腾退复垦,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通过建立督办问责考核机制,有效推进工作落实。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