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获批实施
近日,市政府批准并实施《安康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施藏粮于地和节约优先战略,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为基本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要求,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土地综合整治,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和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规划》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补充耕地总量等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到2020年,我市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48.1万亩,力争建成85万亩,使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筑牢粮食安全基础;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3.63万亩;
《规划》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据上一级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快做好本行政区域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实施,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减量规划复垦整治、土地复垦和土地生态整治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规划》要求按照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中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坚持绿色理念,转变补充耕地方式,着力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补充耕地,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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