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通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以及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切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对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切实抓好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企业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以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勘查作业施工等为重点,深入排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行为,严防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引发安全事故。
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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