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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9月01日10时35分 作者: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 分享至:
文件名称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7882/2017-0019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国土资办字〔2017〕80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09月01日10时35分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政令畅通,现就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

      当前仍值主汛期,做好防汛防灾值班值守工作十分重要。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必须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各类信息传递畅通。

      二、切实坚守值班值守岗位

      近期持续连阴雨,局部地区出现大雨或大暴雨,极易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务必保持临战状态,随时保持高度警觉。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随机处理各类文件、信息。带班领导因特殊原因不能值班值守的,要提前与B角领导进行对接,做好值班值守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开。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值守的,要与替换的值班值守人员做好交接,并请示带班领导批准,报局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开。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岗,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无故脱岗或私下换岗,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认真履行值班值守职责

      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灾情,随机处理各方面来文来电和处置防汛防灾事务。遇重大事项,要第一时间报告局主要领导,并协助主要领导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细致做好电话话务处理、文件接收发送、检查抽查值班、重要事项处理等工作,重要事项要按规定程序、时间报告带班领导或局主要领导,并按领导指示、批示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汛期值班值守工作顺利进行。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