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7882/2017-0014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国土资发〔2017〕139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6月1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06月14日09时55分 |
各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汉滨区不动产登记局、高新分局:
为破解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难题,塑造国土“铁军”形象,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近日省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7〕42号),对不动产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新的要求,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廉洁高效、统一规范、保障权益、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切实抓好不动产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服务办事群众,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一、科学合理设置窗口配备人员
要进一步结合各自业务规模和工作实际,科学设置不动产登记窗口,合理配备窗口工作人员,确保不动产登记窗口高效运行。对工作中存在的窗口设置不足、窗口人员不到位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补充,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完善优化流程程序更加便民利民
要结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从合法依规、便民高效工作角度对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申请要件进行再清理、再精简,取消不合法的前置条件,优化细化申请材料要件,压缩办证时限,建立内部工作运行监督机制,确保工作环节无缝对接,工作业务规范有序,工作效率全面提高。
三、严格规范管理提升社会满意度
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强化窗口管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工作扯皮推诿、服务意识差的人员严肃问责。同时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商品房小区办证难等热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社会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满意度。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