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7882/2017-0011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国土资发〔2017〕263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9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09月15日09时40分 |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5日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奋力追赶超越,确保实现“保优争先”目标,根据市委办《印发<关于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的意见>的通知》(安办发〔201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整治“为政不为”问题为突破口,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着力点,以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的“四治四强”为抓手,落实“两个责任”,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为国土资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深入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推动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局纪检组要立足职能定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明查暗访、惩治追究问责之剑抓在手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为政不为”问题,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把“为政不为”专项整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与落实“三项机制”相结合。建立完善体现作风建设导向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将作风建设情况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挂钩,奖优、治庸、罚劣。将党员干部组织纪律、道德品质、奉献精神、服务态度、高效履职、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具体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硬指标,充分运用“三项机制”,激励干部奋发进取、创先争优。
(三)坚持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开展“为政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既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的要求,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延续。要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为政不为”突出问题,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的重要内容,立说立行、及时整改,以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四)坚持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整治促进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以整治的实际成效和过硬的干部作风保障追赶超越,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回头看,找差距、找短板,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市委、市政府和省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坚持与打造“国土铁军”相结合。通过“四强四治”,打造政治上铁心向党、绝对忠诚,能力上铁肩担当、能征善战,作风上铁胆敢为、服务大局,业绩上铁意开拓、领先超越,操守上铁志守纪、廉洁奉公的政治忠诚、能力过硬、作风扎实、业绩突出、廉洁奉公的国土“铁军队伍”,为全市追赶超越提供坚实的国土资源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安康市国土资源局“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坤波 局党组书记、局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责任副组长:李青云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 组 长:罗武侠 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土地统征中心主任
薛玉发 党组成员、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福祥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自新 党组成员、副局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
成 员: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教科(监察室),负责“为政不为”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赵永革兼任办公室主任,钟艳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整治重点
一是治“懒”强劲。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主动性差,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不坚决,落实“五新”战略任务不得力,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上级安排部署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不催不办、能拖则拖、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职责范围外的事不闻不问、职责范围内的事能推就推,服务意识差,接待群众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让人到处跑、反复跑,工作执行力低、干事不用心、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不按规定和程序办事,损害服务管理对象合法权益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治散强纪”。对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心思不岗位、工作不在状态,思想松懈、纪律松弛、工作松散;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或自身不硬,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规章制度执行不力,迟到早退、缺岗缺位、不务正业,群众办事找不到人或者办事拖沓;少数领导干部遵守会议纪律不够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治庸强能”。对不学习不钻研业务、学风不正、业务不精、能力不足;上级精神吃不透,基层情况摸不准,形势任务不熟悉,面对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开展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面对工作难题束手无策;工作思路不宽、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办法不多,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现象追责问责。
四是“治混强效”。对缺乏工作激情,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在岗找不到感觉,干事提不起精神,混日子、熬资历、摆架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拈轻怕重、讨价还价,拖延应付、马马虎虎;工作按部就班,缺乏节奏感,甚至以“混”谋利,给了好处赶紧办、不给好处拖着办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9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上旬)。及时动员部署,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区)局(分局)要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整治方案,班子成员要亲自组织所分管领域干部积极主动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效、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干部自我加压、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让干部受教育、受触动、受警惕、受约束,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强化宣传教育,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营造良好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中旬)。一是查摆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整治的主要内容,认真查找本单位和自身问题。要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意见建议,特别是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强化整改。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列出问题清单,并深挖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整改的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受理投诉。专项整治期间,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3201216和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切实抓好投诉问题的处理、反馈和回访工作。
(三)监督检查阶段(11中旬至11月底)。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暗访一通报”工作机制,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区局开展暗访督查,并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查找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送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要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人见事、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本科室、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细化整治方案,提出明确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精心组织。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重大工作、重要事项要及时汇报,具体工作、具体事项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方案的安排有序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局(分局)要于9月15日前将整治方案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16日前报送查摆问题情况,11月28日前报送自查整改情况,12月底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三)强化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市委、市纪委要求,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将明察暗访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以整改和治理实效,在全系统凝聚正风肃纪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