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安康市交通局关于对交通沿线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安康市交通局关于对交通沿线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7882/2017-0010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国土资发〔2017〕271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0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10月20日09时35分 |
各县国土资源局,汉滨分局,各县(区)交通局,安康公路局:
自9月23日以来,全市范围内的强降雨范围广、强度大、持续时间长,引发了多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全市国省道及乡村公路交通造成多处阻断和人员伤亡,特别是2017年10月18日,岚皋县S207省道110km+800m处发生崩塌,造成一辆小车被埋,车内4人死亡。2017年6月13日,紫阳县高绕公路发生山体崩塌,造成一辆小车被砸毁,车内3人死亡。今年8月份以来持续降雨,造成滑坡较多,特别是公路沿线滑塌严重,对交通破坏性大,个别地方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康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及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部署,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交通沿线的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国土、交通、公路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对交通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一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二要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进行检测,做好对危险路段人员的疏散和交通管制;三要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安康市交通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