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周转房用地能划拨吗?
时间:2016-06-26 09:34 作者:中国国土资源报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分享至:
问:为解决易地调动干部的住房问题,我县政府准备在政府储备的国有土地上建周转住房,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请问,临时周转住房项目用地应该划拨还是招拍挂?
河南省通许县国土资源局 翟双伟 刘玲玲
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厅字〔2003〕13号),周转住房的标准应当以满足调动干部的基本工作和生活需要为原则,房源主要从腾退的现有公房中筹集,也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确需新建的,应当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原则上不得安排宾馆、招待所作为临时周转住房。
目前,国土资源部并没有对周转用房是否可以使用划拨用地作出解释,但就上述文件规定而言,很显然,周转用房并不属于一般商品住宅,而是属于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的福利性住宅,它是为安置按照组织程序调动的党政干部而建设或购买的,其性质类似于具有福利性质的保障房,因此,笔者认为,在国家有关部门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建设周转房可以比照《划拨用地目录》有关福利性住宅的政策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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