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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7年09月13日11时35分 作者: 来源: 分享至: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责任。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的责任。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七)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全市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十)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十二)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十三)协助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处级干部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考核、交流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工作。
   (十五)负责市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职责。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年度部门主要工作
   (一)资源结构更加优化;
   (二)发展用地应保尽保;
   (三)绿色矿业稳步发展;
   (四)不动产登记规范推进;
   (五)地灾防治扎实有效;
   (六)移民搬迁快速推进;
   (七)信访维稳和谐有序;
   (八)对外宣传实现新突破。
    三、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安康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市人民政府土地统征中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土地规划与评审所、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市移民(脱贫)搬迁博物馆的实有正式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退休人员,遗属补助人员。人员经费按市人社局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业务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属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法规科、规划地籍科、不动产登记管理科、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科、矿产开发科7个科室;下设13个局属事业单位:市人民政府土地统征中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土地规划与评审所、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市移民(脱贫)搬迁博物馆。核定编制行政或事业编制192人,工勤人员4人。实有在职人员179人,其中:公务员及事业人员149人,工勤人员30人。
市国土资源局退休人员2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各单位资产总额20147.16万元,固定资产19599.5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780平方米价值50万元,公务车辆3台价值96.37万元,其他办公固定资产(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价值401.21万元。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完成了512.3万亩耕地保有量和46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市耕地保有量核减到457.2万亩(核减5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核减到373万亩(核减92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3万亩。10月底形成汉滨区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成果,累计划入基本农田4.02万亩,根据省厅反馈的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这两项工作安康走在了全省前列。推进集约、节约用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康市土地供应差别化管理实施意见》,盘活存量用地1万亩,完成旧宅基地腾退4831亩,闲置待认定土地处置率达66.26%,土地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省上从2016年度非常规地类变更中下达我市10万亩控制指标,有效缓解耕地占补平衡空间不足问题。2015年度土地调查成果顺利通过国家抽样,外业核查得到省厅高度评价。全市土地矿产案件履职率达95%以上,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6宗,结案107宗,联合开展中心城市联合执法行动3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3000余平方米,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2.01%;围绕平镇高速、安岚高速、安康机场、北环线、扶贫搬迁、产业发展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从前期指导、资料报审、先行用地等方面超前服务。累计上报建设用地报件99个批次3.15万亩,其中避灾扶贫搬迁53个批次8198.14亩。取回用地批复66个1.44万亩,其中避灾扶贫搬迁40个批次7551.38亩。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35宗1937亩,有力保障了安康200余个市级重点项目和安康发展用地。严格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占补平衡项目验收,经省厅复核全部通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完成补充耕地项目60个,新增耕地1.01万亩。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10个8.5万亩,完成7.96万亩。供应工业和经营性新增建设用地107宗3449.1亩,新增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率达到了100%。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为10.3%,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4.6%的任务。工业用地容积率比2015年度提高4.21%。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显示,止11月底安康市前5年供地率为55.42%。市本级清收尾欠土地价款1.37亿元,今年出让国有土地15.2亩,成交价款1690万元。阳安直通线完成永久征地336亩、临时用地555亩,完成11个特殊企业拆迁,目前90%的施工通道已经拉通。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受理审批事项2729件,办结2627件,正在办理的102件,满意率100%。2016年5.67万户搬迁安置任务,规划建设的417个集中安置社区已全面开工建设。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上年结转结余7930.89万元,本年收入29005.79万元,上年收入35071.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6065.51万元,主要原因为市国土局新成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移民搬迁办、市移民(脱贫)搬迁博物馆三个单位,新增编制63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有较大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27.29万元,其他收入78.50万元;本年支出共计17765.54万元,上年支出31677.4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3911.9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重控支出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7.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8.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4.61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42.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22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880.22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7349.5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本年基本支出1742.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4.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4.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31万元;本年项目支出8151.2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万元,资本性支出7990.1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23万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本年基本支出302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本年项目支出3139.6万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3139.6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我局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决算情况:我局本年公共预算内“三公”经费支出13.66万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9万元,较上年增加4.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我局公务用车共有3辆,主要用于全市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公务活动时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84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04,增加原因主要是市执法监察局安排的执法专项活动较往年增加所致。公务用车主要为我局机关接待上级组织的检查、监督、调研工作等费用。本年接待费支出1.82万元,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所致,全年接待35批次,400余人。本年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情况。本年公共预算内会议费支出1.89万元、培训费支出1.47万元。
    6.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本年公共预算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9万元。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本年办公设备购置支出68.09万元为购买办公固定资产等,均已按照财政要求办理采购手续。
    八、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无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