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兴安中路北侧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示【安国土示字〔2017〕7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17年08月28日 至 2017年09月08日挂牌出让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AK001-002-(029)-17-2 |
地块位置 |
兴安中路北侧,原安康地区歌剧团家属院用地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213202 |
出让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385 |
受让单位 |
陕西安康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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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宗地60%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40%为住宅用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
宗地编号 |
AK001-002-(029)-25 |
地块位置 |
兴安中路北侧,原安康地区财政局家属院用地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171599 |
出让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325 |
受让单位 |
陕西安康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备注: |
该宗地60%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40%为住宅用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
二、公示期:2017年09月08日 至 2017年09月15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3号
邮政编码:725000
联系电话:0915-3200245
联 系 人:杨先生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