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助推搬迁社区工厂建设
时间:2017-07-17 10:24 作者:夏远峰 来源: 分享至:
近日,安康市政府下发《关于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对各类企业和创业人员在移民搬迁安置社区或农村人口居住集中区居住农户100户以上、创办的社区工厂在社区1平方公里之内、用工人数稳定在20人以上、每年能正常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的生产加工型工厂(分厂)或加工车间,可以认定为社区工厂,力争每一个移民搬迁社区或农村人口集中区都有1家以上的社区工厂。在培育发展产业类型方面,要以承接产业转移,做大电子加工项目;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做强纺织加工项目;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做好农产品加工项;挖掘民间传统工艺,做精手工艺品项目为培育发展重点。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加大资金扶持、强化技能培训、加强融资服务、落实税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促使社区工厂这一新经济组织形式在全市各个移民搬迁安置小区迅速发展壮大。
《意见》强调,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认定为社区工厂、属于首次创业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被评为省、市、县级就地就近就业示范基地或就业扶贫基地的,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同时,不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凡参加集中技能培训的每人按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凡是开展新型学徒制技能培训的,每人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意见》强调,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认定为社区工厂、属于首次创业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被评为省、市、县级就地就近就业示范基地或就业扶贫基地的,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同时,不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凡参加集中技能培训的每人按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凡是开展新型学徒制技能培训的,每人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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