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预算公开
根据《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单位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责任。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的责任。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七)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全市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十)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十二)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十三)协助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处级干部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考核、交流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工作。
(十五)负责市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职责。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确保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基础设施、城镇发展建设用地,拓展补充耕地后备资源空间。建设补充耕地1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6万亩,全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2)完成2个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任务。
(3)完成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互联互通示范点建设任务。
(4)6月底前移民博物馆建成投用,12月底前国土资源信息大厦建成投用。
(5)完成土地收益3亿元。
(6)启动全市地下温泉资源的普查,争取在汉滨区、高新区、岚皋县、平利县等地探打5眼。
(7)牵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完成“七个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内容,规划建设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社区200个,搬迁安置群众6.3万户17.8万人,争取中省投资60亿元以上。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岚皋县蔺河镇和平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安康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市人民政府土地统征中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土地规划与评审所、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市移民(脱贫)搬迁博物馆的实有正式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退休人员,四名遗属补助人员。人员经费按市人社局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业务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四、部门基本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机关编制数124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法规科、规划地籍科、不动产登记管理科、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科、矿产开发科7个科室;下设13个局属事业单位:市人民政府土地统征中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土地规划与评审所、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市移民(脱贫)搬迁博物馆。事业编制86人,合计210人。
市国土资源局退休人员2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0日,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办公用房面积80平方米,公务用车4辆。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0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036.36万元,比上年增长508.68万元,增长33%;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6.36万元,比上年增长508.68万元,增长33%;支出预算为2036.36万元,比上年增长508.68万元,增长33%;其中基本支出2036.36万元,,比上年增长708.68万元,增长53%;项目支出280万元,比上年增长80万元,增长40%。2017年预算收入支出较上年增长主要原因为2016年市国土局新成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移民搬迁办、市移民(脱贫)搬迁博物馆三个单位,新增编制63名,2017年纳入总体预算,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有较大增长,因此总体预算支出较上年有变化。
2017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9万元,用于单位办公、水电、差旅、会议、公务人员交通补贴等支出,专项经费190万元,用于国土事务及移民搬迁项目支出。
2017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5.2万元,较上年增加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上年增长0.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较上年增加8.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市执法监察局安排的执法专项活动较往年增加所致。2016、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80万元:其中国土事务经费(市本级支出)200万元,移民搬迁工作经费(市移民搬迁办支出)8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