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国土告字〔2017〕2 号
安国土告字〔2017〕2 号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
土地 |
出让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银行资金证明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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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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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001-002- (031)-227-1 |
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48号 |
2730折合 (4.09亩) |
住宅 用地 |
70年 |
5.98 |
— |
— |
625 |
5 |
125 |
500 |
AK001-001- (010)-2-4 |
位于安康市汉滨区进站路3号 |
3903.86折合 (5.86亩) |
住宅 用地 |
70年 |
≤2.8 |
≤20% |
≥35% |
296 |
10 |
150 |
150 |
二、竞买人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2、在缴纳规定数额竞买保证金的同时,须提供相应金额的银行存款资金证明。有拖欠本市土地成交价款的,须缴清欠款后方可报名。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30日9:00至2017年4月28日16:00,到陕西昌盛永恒拍卖有限公司(安康市西大街11号)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等资料,报名参加竞买。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 日16: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等资料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2017年4月28 日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现场竞价、成交确认地点在安康市大桥南路85号国泰大酒店8楼会议室。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9:00至2017年5月2日16:00时,揭牌现场会时间为:2017年 5月2 日15:00-16:0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以现状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通讯线路及其他杆线的迁移或地下管线、文物就地保护,由竞得者与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按城市规划要求无偿提供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和绿化用地。
2、宗地范围内涉及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迁补偿,由竞得人与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竞得人在宗地开发利用和建设过程中,不得以此问题向出让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于并全面接受。
4、挂牌时间截止时,如同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5、本次挂牌不接受口头、传真、电话及网上报名。
6、“出让公告”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康市西大街11号
联系电话:0915-3216489 13991527277
联系人:胡先生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陕西昌盛永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