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7882/2017-0023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政发〔2017〕20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4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04月21日16时23分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7年4月17日11时58分,白河县茅坪镇茅坪社区三组突发一起山体崩塌灾害,导致坡下4户7人被埋,经现场救援力量全力搜救,截至4月19日5时30分,7名被困人员全部找到,其中,1人获救、6人死亡,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严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
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深刻汲取白河县“4.17”山体崩塌灾害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防治工作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群测群防员,确保防灾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好群测群防,遇突发强降水、出现险情时,要在第一时间撤离居住在危险地带的群众。各县区政府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量,确保把地灾防治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立即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
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按照“排查到点,不留死角”的原则,重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村民削坡建房、工矿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
(一)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对人员集中区和交通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检查,不留死角和盲区。
(二)对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进行重点排查。对辖区内所有移民搬迁安置点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对已经搬迁的,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对老房子进行拆除,坚决不得留人、留物。
(三)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削坡建房,对农村削坡建房户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农村分散建房的规划选址工作。
(四)组织有关单位对矿山废渣的堆砌场所、矿山采空区、出矿口、工棚、办公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责成业主及时治理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五)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建设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场地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责任主体落实不力、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责令其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
国土、规划、住建、工信、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本次检查的情况,要严格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将本次排查情况专题报告市政府。
三、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
加快建设以纵向(省、市、县、乡)及横向(国土、气象、防汛、应急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化、快速化、高效化。建立以县区为单元,以村镇为对象,国土、气象、水利等多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短时临近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力争在2017年底前重点建成市县两级国土、气象、防汛、应急等部门互连互通的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应急值守、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信息一体化的可视化会商、查询统计、分析和决策、发布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平台。
四、严明纪律强化应急值守
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车辆“三落实”,确保信息畅通。坚持险情速报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领导迅速到场,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肃应急值守工作纪律,对脱岗缺岗的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