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国土告字[2017]1号
安国土告字[2017]1号
经安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陕西中信拍卖有限公司挂牌出让城市规划区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技术指标 |
宗地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每次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银行资 金证明 (万元) |
现状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AK001-002-(038)-69 |
马坎巷 8号 |
419.32 |
商业用地 |
40 |
457.87 |
89 |
2 |
27 |
62 |
AK001-001-(016)-29 |
江北中渡路3号 |
543.66 |
商业用地 |
40 |
465.11 |
77 |
2 |
24 |
53 |
AK001-002-(006)-194 |
大北街63号 |
371.12 |
商业用地 |
40 |
680.52 |
72 |
2 |
22 |
50 |
二、竞买人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在缴清规定数额竞买保证金的同时,须提供相应金额的银行存款资金证明。有拖欠本市土地成交价款的,须缴清欠款后方可报名。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月13日9:00至2017年2月13日16:00,到陕西中信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金堂东路东郡路口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等资料,报名参加竞买。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16:00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等资料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2017年2月13日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现场竞价、成交确认地点在安康市土地矿权交易大厅(南门市场内)。挂牌时间:2017年2月3日9:00至2017年2月15日16:00时,揭牌现场会时间为:2017年
2月15日15:00-16:0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宗地以现状出让。宗地内涉及使用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迁补偿,由竞得人与原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竞得人在宗地开发利用和建设过程中,不得以此问题向出让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宗地内电力、通讯线路及其他杆线的迁移或地下管线、文物就地保护,由竞得者与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按城市规划要求无偿提供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和绿化用地。
4、 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于并全面接受。
5、本次挂牌不接受口头、传真、电话及网上报名。
6、“出让公告”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中信拍卖有限公司(安康市金堂东路东郡路口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0915-3180668 联系人:罗女士: 13098003456
朱先生:15991154454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陕西中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