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7882/2017-0003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国土资办发〔2016〕135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11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年12月01日10时20分 |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冬季是火灾事故及盗窃案件多发期,各科室、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防火防盗意识,落实防火防盗责任。为了确保机关单位和干部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加强冬季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本单位安全管理负总责,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消除。深入开展防火防盗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和意识。
二、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强电脑、充电器、热水器、空调、取暖器等用电设备的管理,严禁私自安装和使用违章电器,或擅自连接电源电缆。凡是使用空调取暖的,不再使用其他取暖设备,严禁同时使用空调和其他取暖设备。下班前,各科室、属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办公室门窗和电器、卫生责任区内电器电源、水龙头是否关闭进行彻底检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和不安全因素。下班后,各办公室内要做到关闭完好门窗、熄灭照明灯、切断各种电器电源。
三、广大干部职工要掌握灭火知识,熟悉机关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和操作。如发现办公区域有异味或不明气体烟雾,要迅速查看并及时报告科室(单位)负责人,确保安全。如发生突发事故,要沉着、冷静和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报告。楼梯、走廊和机关院内人行通道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保持救援和逃逸通道的通畅。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到办公区域和院落,因私自携带或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和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资金、物资安全管理,各科室、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妥善安全管理资金、物资,避免不安全问题产生。加强保密文件资料和所有纸介文档的保管,严防损毁遗失。
六、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安全防范管理,严格执行信访值班制度,引导信访人员合法合理表达诉求,严控信访人员过激行为,坚决制止无理取闹和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办公室要加强机关安全管理督查检查,及时督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安保、门房人员管理,强化机关安全保卫意识,加大安全巡查频次,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办公室报告,确保机关和谐稳定。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