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平梁国土所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增多,给农村宅基地管理带来了一些新问题。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汉阴县平梁国土资源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出入户”旧房和新建房的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切实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严格资料审查,要求建房户提供“证明卡”。对新进建房户,除了正常的审批材料外,同时要求提供原籍国土部门出具的该户在原籍放弃宅基地享有权备案证明卡或函告;本辖区内的,提供原籍村委会出具的该户宅基地享有权放弃证明。对外嫁女跨辖区申请宅基地建房,其丈夫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和国土部门共同开具的证明卡,便于掌握夫妻双方房屋的使用情况。
建立“一户一卡”,落实旧房拆除义务。该所对需要在本辖区以外建房的,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符合分户条件的,由本人向村委会写出放弃宅基地享有权书面申请,村委会和国土所各留存一份;对不能分户的,所在地房屋必须拆除还耕,收回宅基地证书并依法注销,确保“一户一宅”政策落到实处。
制作通知单,便于群众查询。该所为便于群众了解办证情况,对受理建房户办理手续时应当提供建房申请书、审批表、原宅基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通知单,农户和国土所各留存一份,农户凭通知单可在20个工作日内领取批准书,还未办理完结的农户也可凭此通知单查询手续办理情况。
填写《土地登记卡》,及时整理归档。为适应新形势对土地管理审批档案的需要,该所安排专人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各类手续办理后的材料,进行分门别类,并填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登记草册》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登记卡》,装订归档作为原始档案,永久保管,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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