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开采使用地下水是否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时间:2016-05-18 09:55 作者: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咨询:城市开采使用地下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还按照每吨0.02元征收矿产资源使用费吗?
回复:你好!一、开采城市地下水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应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的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关于征收地下水矿产资源补偿费尚无相关具体规定。二、根据《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管理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1998﹞14号),开采地下热水须办理采矿许可证,按照国务院令第150号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不缴纳水资源费。感谢你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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