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沈氏—勤俭承家风清廉为镜鉴
沈氏家族 人才辈出 是汉阴最大的家族
据了解,沈氏家族从明天顺五年(公元1461年)迁入陕西汉阴定居,至今已有554年历史,繁衍子孙已达21代人,现有人口约3万人。
沈氏先辈艰苦创业,代代相传,在汉阴月河川道修建数处库塘、四处月河大堰,开发月河两岸数百顷粮田。汉阴沈氏故居西起汉阴县平梁镇,东至安康市汉滨区梅子铺镇,八十里月河川道无处不有沈氏的家园。当地以沈姓命名的地名有沈家院、沈家砭、沈家堡子、沈坝镇、沈家寨等。沈氏家族班派不乱,长幼遵序,枝繁叶茂,子孙昌盛,人才辈出,是汉阴县最大的家族。
在家庭文化的熏陶下,从汉阴这块相对偏僻的地方,走出了沈士远、沈尹默、沈兼士三位大学者,同为北京大学教授,时称“北大三沈”,成为中国文化史上的一段佳话。“三沈”不仅以学术造诣领标时代,更以高洁的人品成为学界的楷模。
沈士远在参加五四运动后,又带领师生开展索薪运动,被军警打伤仍坚持抗争。沈尹默在北京大学任教时,向校长蔡元培力荐陈独秀担任文科学长,并与陈独秀、李大钊等同仁轮流主编《新青年》杂志,传播进步思想。沈兼士忠实践行“我饿死也不给日本人干事”的誓言,抗战胜利后,负责接收平津文化教育机构,别的接收大员大发国难财,他却不贪不占,以致中年丧子时家中一贫如洗。
沈氏家族名人简介 北大“三沈”一门三杰
沈士远、沈尹默、沈兼士三兄弟,是新中国文化巨匠、新文化运动先驱、北大著名教授、国学大师,三沈均出生在汉阴县,并在汉阴生活了20多年。
沈士远(1881-1955)著名学者,庄子专家。曾任北京大学预科乙部教授、庶务部主任、校评议会评议员,北京高等师范学校、燕京大学教授。五四运动中,曾任北京中等以上学校教职员联合会书记。后任浙江省政府秘书长、浙江省府委员兼教育厅长、湖北省教育厅长、民国政府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副委员长。新中国成立后,任故宫博物院文献馆主任。
沈尹默(1883-1971)原名君默,号秋明。著名学者、诗人、书法家、教育家。1905年留学日本,1913年起历任北京大学国文系教授兼国文门研究所主任、河北省教育厅长、北平大学校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文史馆副馆长、上海书法篆刻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文联副主席等职。五四运动时,为《新青年》编辑之一,首倡新诗,旧体诗词功力颇深。书法精于用笔,于笔法、笔势多所阐发,被海内外公认为一代书宗和现代中国书法第一人。著有《历代名家书法经验谈辑要释义》、《二王法书管窥》等。
沈兼士(1887-1947)中国语言文字学家,文献档案学家。1905年与兄沈尹默自费赴日本留学,从章太炎问学。后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1922年在北京大学创办研究所国学门,任主任。后任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辅仁大学文学院院长、代理校长等职。1925年后任故宫博物院文献馆馆长等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倡导并写作新诗;在训诂、文字、音韵、档案学等领域独有所识,建树颇丰。著作有《广韵声系》、《沈兼士学术论文集》等。
《沈氏家训》倡导忠、孝、节、义 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浓缩
《沈氏家训》共计20条1933字,创立于乾隆54年(公元1789年),讲修身、重耕读、讲礼仪、严教子,是沈氏族人的传家宝,成为陕南地区传统家规的典范。
始祖沈株山兄弟3人分别时,将家里的一口铜锅浇铸成三尊铜牛,各持一尊留作纪念。族人始终牢记着“后裔若相会,必用铜牛对”的先祖嘱咐。铜牛是沈氏家族与家训同等重要的信物,是沈氏族人勤俭持家、耕读传家的见证,是联系亲情的纽带。在沈氏族人心目中,耕读有着很重的分量。
有着近30年家族研究经验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陕西客家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陈良学表示,沈氏家族繁衍人口的速度、家族人才数量,在他所获取的300多个家族资料中都是最高的。“我觉得其中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家训的力量。《沈氏家训》贯穿了为人要诚信为本、孝敬父母,对社会要有所贡献,要艰苦创业、勤俭持家等等,这些美德都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浓缩。”
安康历史博物馆馆长,安康市文联主席李启良介绍说,沈氏家训倡导忠、孝、节、义,强调勤、俭、正、廉,对教育子女、成才正道,立志端方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沈氏家训对其家族来说,是每一个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同时对其他家族也有积极影响。”
西北大学文学院教授、《西北大学学报》主编刘炜评说,《沈氏家训》非常注重对子弟道德人格内涵养成的强调,这是沈氏家族最可贵的传统。
《沈氏家训》(节选)
孝悌篇
第三条 为兄者与弟言友,为弟者与兄言恭,庶亲心顺,而兄弟翕然太和,元气岂不在门内乎?
释义:当哥哥的对弟弟要讲求友爱,当弟弟的对哥哥要讲求恭敬,这样才会使亲人感觉心情顺畅。兄弟和睦相处,自然会生发太和之气,家门内也不伤元气。
勤俭篇
第五条 持家不可不勤俭也。不勤则业荒,不俭则财耗,必也。
释义:维持家计不可不勤劳节俭。不勤劳就会荒废家业,不节俭就会耗散家财,这都是确定无疑的。
交友篇
第十一条 交游不可不审也。择善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否则,必至失身匪类,将犯朝廷之法纪,危累父母兄弟者有之,可不慎于择交者哉!
释义:结交朋友不可不审慎。与人结交,应当选择他们的优点去学习,对他们的缺点,要注意改正。如果不这样,必将使自己丧失节操而依附于邪恶之人。还有可能触犯朝廷的法律纲纪,有些人甚至会危害、连累自己的父母兄弟。因此,怎么能不谨慎地选择结交的人呢。
出仕篇
第十七条 出仕不可不清也。致君泽民,吾儒分内事耳……然则出而治国,不思循分尽职,以光前裕后,而贪黩之鄙,夫岂非衣冠之盗贼也哉!
释义:为官不可不清廉,为国效力、为民造福,这本来就是我们读书人应尽的本分。出仕为官、治理国家,不考虑依照自己的职分尽职尽责,有所作为,以光耀祖先,恩及后人,却去做贪污这种低劣的事情,那就成了衣冠楚楚的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