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四位一体”强化督查问效
为进一步强化问事、问效和问责,推动全市国土系统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的有效落实,日前安康市国土局出台《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四位一体”强化督查问效,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速、提质、提效。
一是日台帐。市局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等科室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结合年度考核重点工作、上级会议明确任务、市局会议确定事项、领导批示意见等内容,每天分门别类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明细台帐,突出督查督办工作重点,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月督查。对列入督查督办范畴的有关事项,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常规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每月开展一次督办核查,对已落实的工作查效果,落实中的工作督进度,拖延落实的工作问原因,未落实的工作追责任。三是季通报。每季度对重要工作任务和重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工作拖拉、进度缓慢、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督查督办结果视情况在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加快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四是年考评。督查督办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凡书面交办事项在交办时限内没有反馈、报告办理情况,或交办事项明显滞后被书面催办累计达3次的,扣被督查督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0.2分;被督查督办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被通报批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1分;对半年连续通报2次、一年连续通报3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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