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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重大事项决策须集体签字背书

时间:2016-04-07 14:10 作者:谭开胜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为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强化决策监管、防范决策风险、落实决策责任、明确追责对象。日前,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签字背书制度的意见》,对5个方面21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集体签字背书制度。

  根据安康市国土资源局的签字背书制度,须集体签字背书的事项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预算及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等5个方面的内容。对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党风廉政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任务分配、土地审批、土地供应、采矿权新立与变更、重大案件立案查处等,必须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签字背书。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一事一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逐项表决,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本人意见和表决结果如实记录备查。对违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签字背书制度规定,擅自启动重大决策事项、重大事项未进行集体决策和降低集体决策层级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