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六项措施夯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临近汛期,市国土资源局六项措施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巡查排查,准确摸清家底。要求各县区局、分局严格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巡查排查机制,切实做好3545处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强化监测预警,提高精细水平。建立与水利、气象等部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常态化机制,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发布信息,提高监测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三是明确防范重点,细化防范措施。督促地方政府尽快汛前发布年度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十三五”防治规划,明确重点防范期、重点防范区域,认真查找防范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主动防范和有效应对地质灾害的发生。四是做好应急值守,加强应急处置。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严明值班纪律,加强力量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灾情、险情发生情况,提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五是落实评估制度,源头杜绝风险。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重点抓好在建工程、移民安置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防治工作。坚决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六是开展督促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争取、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督促检查,创新机制,落实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和防治主体落实防灾责任和防治措施,督促建设、开发主体严防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灾害及不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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