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现全覆盖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安康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采用市级大集中模式,在发证信息系统按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流程进行颁发新证,止6月底市本级和10个县区均实现了停发旧证、颁发新证。一是窗口设置相继完成,办公场所全部落实,除汉滨、旬阳两县单设办证大厅已外,市本级和其他县办证窗口均设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是人员划转基本到位,内设机构初步明确。市不动产登记局内设不动产登记管理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8名编制和人员全部划转到位,设岗定责和岗前培训实施完毕。各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人员陆续到位,各项工作相继开展。三是财政资金倾斜支持,市本级先后落实了100万元经费保障工作开展。四是业务梳理、流程再造和制度设计全面完成制定了《市本级不动产单元编制规则》、《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南》等10多项制度。五是信息平台建设有序进行,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不动产登记软件开发和数据库整合建库作业单位,及时启动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与住建等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六是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在政府网、国土资源局门户网均开设了“不动产登记专栏”,建立了安康市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开通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微博、微信平台,印制“不动产统一登记知识问答”宣传册5000余份,充分运用安康日报等市主流媒体刊发新闻报道、专版政策解读,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版权所有2018 网站标识码:6109000033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电话:0915-3204675 备案编号:陕 ICP 备2021008797号-1
技术支持:0915-3282461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