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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废止土地使用证公告

时间:2015-04-23 16:45 作者: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赵兴莉、赵兴荣、赵兴萍、赵兴雨:

  2015年2月13日我局收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4]汉滨执字第005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位于安康市汉滨区魁星楼街38号(原33号)中间部分房产及场地土地使用权过户到赵兴莉、赵兴荣、赵兴萍名下,其中两边通道归赵兴莉、赵兴荣、赵兴萍、赵兴雨共同使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第三款、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安康市汉滨区新城魁星楼街38号魏世芳名下的证号为安国用(95)字第4943号,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480.59平方米,直接办理注销土地登记。同时自本公告之日起,魏世芳名下的安国用(95)字第494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废止。

  特此公告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