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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时间:2016-05-27 14:45 作者: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 分享至:

  安康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在我局举办的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中竟得位于汉滨区江北办七里沟村和新胜村编号为AK001-001-(068)-80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4年10月15日与我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6109002014B00416),土地面积为258996.0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款76400万元,出让年限70年。

  现安康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解除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第十三次)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解除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告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3日。

  特此公告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