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国土资源局,汉滨分局、高新分局、瀛湖分局,恒口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近期,国土资源部召开了2016年度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防汛防滑工作视频会,分析研判今年总体气象趋势和汛期雨情变化情况,对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了重要部署。省国土资源厅就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多次召开视频会,市委、市政府召开了2016年全市防汛防滑专题工作会议,对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又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夯实防治工作责任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出现暴雨、冰雹等极端天气,受之影响,全国一季度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3倍、2倍和1.7倍。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且突发性、破坏性强,加之当前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扩大、时间多变、成因日趋复杂,全市面临的防灾形势将更加严峻。去年的“8.12”陕西山阳滑坡,“12.20”深圳光明垮塌事件都给我们敲响警钟,各县区局、分局一定要清醒认识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严峻挑战,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时刻绷紧防灾的弦,克服麻痹侥幸厌战心理,做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备而不战、不可战而不备”的充分准备。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全面、逐级夯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监测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覆盖严密,工作上不留死角,坚决杜绝地质灾害隐患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全力做好汛期各项防范工作
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着要求高、任务重、难度大等突出问题,从中央到部省都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的重要指示。今年的全市防汛防滑工作会议,对防治工作做了周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即将进入主汛期,各县区局、分局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汛期各项防范工作。
(一)加强巡查排查,准确摸清家底。2015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经过治理、搬迁,消除155处,但地质灾害发生往往猝不及防、防不胜防,并非都在群测群防范围,隐患动态变化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各县区局、分局一定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严格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巡查排查机制,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排查、巡查,特别要加强移民搬迁安置点、工程建设领域、矿山矿区的隐患排查,准确摸清隐患家底,及时更新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二)强化监测预警,提高精细水平。各县区局、分局要加强同气象、水利等部门的积极配合,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提高监测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市局已在汛前统一印制了《安康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记录本》,各县区局、分局对列入群测群防范围的所有在册隐患点,都要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做好监测记录,对列入年度防治方案的省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人群密集区域隐患点,要做好24小时不间断监测,认真填写监测记录,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局,并按照“预警到户、责任到人、提前转移”的要求,对重点隐患区受威胁群众要做到提前转移、尽快撤离,决不允许漏户漏人。
(三)明确防范重点,细化防范措施。各县区局、分局要按照今年年初市局下发的2016年度防治工作重点,加快工作进度,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各个节点工作任务。要督促地方政府汛前尽快发布年度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十三五”防治规划,并结合年度防治方案,明确强降雨、持续降雨等重点防范期和移民安置区、在建基础设施工程、人口密集区等防范区域,认真查找防范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主动防范和有效应对地质灾害的发生。对纳入群测群防的隐患点,要确保监测人落实、信息畅通。特别要关注移民搬迁中的两灾户,凡安置房已建成的,必须拆旧住新,确保安全;凡安置房正在建设以及尚未搬迁的,应继续列入群测群防范围,直到搬入安全新居。
(四)做好应急值守,加强应急处置。各县区局、分局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灾险情速报制度,严明值班纪律,加强力量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市局监察室、总值班室将不定期抽查各县区值班情况,对人员不在岗、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灾情、险情发生情况,提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持汛期24小时信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各项防灾措施到位。出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报告,启动应急响应,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市局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915-3200633。
(五)落实评估制度,源头杜绝风险。各县区局、分局要高度重视和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认真做好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抓好在建工程、移民安置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防治工作。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要同时进行,坚决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六)开展督促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局、分局要积极争取、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水利、交通、旅游等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认真汲取近年来类似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教训,创新机制,落实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和防治主体落实防灾责任和防治措施,督促建设、开发主体严防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灾害及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夯实基础,明确任务,积极推进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各县区局、分局要根据年初全市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以创建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为切入点,进一步夯实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预警调查、项目治理等基础性、常规性工作。把每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在已有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推进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综合体系建设,明确地方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科学部署防治任务,并紧紧抓住中央实施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优先纳入精准扶贫、搬迁安置范围,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提升基层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