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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一起违法占地案件

时间:2015-07-29 09:50 作者:董华山 马涛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7月13日,岚皋县国土局依法申请县法院对石门镇红岩村村民刘某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刘某慑于法律制裁,承诺在30天内自行拆除非法占地建筑。

  去年11月,该局接群众举报本县石门镇红岩村村民刘某涉嫌违法占地,经该局执法人员多次实地深入调查,认定刘某非法占用土地818.5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9条、第60条之规定,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刘某在法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刘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履行生效决定书确定的法定义务,岚皋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按相关程序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