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严管设施农业用地保耕地“红线”
近日,汉阴县采取“三个一”措施,严格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既规范了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又确保全县54.1万亩耕地“红线”不突破。
下发一张设施用地明白卡。将国土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中规定的设施农用地标准、用地规模、建筑形式等,精简成一张明白卡,下发到各镇政府,要求各镇强化宣传,严格执行用地标准。
开展一次违法用地集中清理。由县国土部门牵头,农业局、各镇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对全县设施农业用地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严肃查处设施农用地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搞设施农业,备案后停止农业生产、改变土地用途搞非农化,违规扩大附属设施建设规模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设施农用地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和制止。同时,并将设施农用地使用情况纳入土地巡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
建立完善一个共同担责机制。由各镇政府负责监督经营者按照协议约定具体实施农业设施建设,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并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县国土部门加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审批,实施跟踪监督设施农用地的土地利用和土地复垦情况,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工作;县农业部门加强工厂化作物栽培、规模化畜禽养殖设施建设和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做好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县水利部门加强对水产养殖设施建设和养殖情况的监督管理;县环保部门负责对设施农业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建立各部门共同担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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