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穷窝 断穷根——岚皋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纪实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类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岚皋县在总结十二五搬迁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继续围绕“提速度、上水平”的要求,坚持“精准搬迁、精细管理、精确施策”的标准,扎实开展移民(脱贫)搬迁工作。
“四项措施”确保有房住
今年以来,岚皋县对照“双六”脱贫标准,解决贫困群众住房问题是脱贫的关键措施。针对地质灾害威胁户、洪涝灾害威胁户、老弱病残留守户、家有学生且交通饮水不便户、偏远地区吊庄户、需相对集中分散安置户、其他需要搬迁的贫困户和需要旧房改造的贫困户等“八类对象”住房实际,采取进城入镇到社区集中安置、“交钥匙”工程、相对集中分散安置、旧房改造四种方式,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今年年初,岚皋县成立3个工作组深入12个镇72个贫困村进行深入调研,实地查看、走访了解,结合省政府搬迁“三优先”(“两灾”危害户、老弱病残留守户、家有学生且交通不便户)要求,重点对今年的安置对象进行了甄别、确认,摸清各类对象的安置去向和改造方式,为后续工作开展赢得了先机。
为确保安全住房工作顺利开展,岚皋县组织镇村干部深入贫困村宣讲政策,发放脱贫搬迁相关政策明白纸1万余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条,着力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主动“挪穷窝、断穷根”,向城镇和集中安置点聚集。同时,各镇将搬迁工作任务与包户干部帮扶成效进行“点对点”对接,要求他们为贫困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定期就工作开展情况向各镇和派驻单位进行汇报。
此外,2015年该县针对自身无力建房、离开土地无法生存的特定贫困危居的“重点危困户”进行了一次性超前搬迁安置。在不违反省、市政策要求,不降低集中安置率、分散指标严重不足、没有陕南移民补助的现实情况下,全县501户需解决的重点危困户经过县政府、帮建部门、镇政府三级共同筹资建(购)房屋,解决了住房困难,得到了有土安置,全县移民搬迁工作实现了均衡推进的目标。
家住四季镇竹园村三组的贫困户龚伦勤深有感触。全家3口人,女儿在外务工,缺资金、无产业、交通不便一直是致贫的主要原因。今年龚伦勤一家在集中分散安置区自建了房屋,即将搬进新居。他还获得产业贷款5万元,养殖了5头猪和100只鸡。“还是今年的扶贫工作扎实,根据镇上的产业奖补办法,我得了3000元奖补资金,房子也快修好了。”想到马上要搬进新房,龚伦勤高兴不已。
“贴息贷款”解决资金难
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解决搬迁户搬迁“资金难”的问题,岚皋县结合移民搬迁实际,出台了移民户进城入镇购房贷款贴息办法,力推移民搬迁工作进度。
贷款贴息对象覆盖县域辖区内已在县城或集镇集中安置点签订购房合同,并已缴清首付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县搬迁办给予一定额度的贷款利息补贴。贷款对象经个人申请,通过村、镇、县三级确认公示后,由金融机构审核放贷资格,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该县积极鼓励搬迁户进县城安置,给予其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最高贴息10万元的贷款额度,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贴息5年期内按100%、90%、80%、70%、60%的政策支持;对非贫困进城户,给予每户3年期内的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比例分别为100%、90%、80%。针对进集镇规划安置点的建档贫困户,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县搬迁办给予每户3年期内的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比例分别为100%、90%、80%。
贴息贷款兑付采取资金封闭的运行方式,金融机构向搬迁户发放的贷款资金,不直接兑付到搬迁户,直接打入集中安置点建设单位账户,抵扣购房款。贴息资金由县搬迁办核实后,直接结算到金融机构。
“结对帮扶”寻找新出路
为帮助移民搬迁户在搬迁后都能实现发展,岚皋县对每个重点危困户均落实了一名县直部门干部、镇村干部或党员进行帮扶,引导搬迁户尽快融入新环境,针对各户实际情况,帮他们理清发展思路,扶持产业建设,实现全方位发展,争取实现“稳得住、能脱贫、可致富”的目标。
帮扶干部深入搬迁户家里摸清帮扶对象的家庭人口、劳动力、住房、收入等情况,通过定期不定期与搬迁户交流沟通,帮搬迁户想办法、谋出路,引导他们解放思想,树立致富信心和决心。并立足长远发展目标,通过制定帮扶措施、帮扶目标,帮扶承诺兑现情况等,通过申请贴息贷款、开展产业技术培训等实际帮扶行动,确保搬迁户脱贫致富。
今年,佐龙镇明星村十组村民赵章永在县审计局和镇村帮扶干部结对帮扶,本组家庭互助农场帮扶下,协调小额贴息贷款2万元,发展中药材5亩、林下魔芋3亩、育植青柳4亩,预计到年底总收入可达到1.5万元,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实现整户脱贫目标。“帮扶干部经常到家里来走访,了解情况,给我们想办法,出点子,真是尽心尽力。”赵章永说道。
截止去年,岚皋县累计完成搬迁8741户25378人(其中:市下达搬迁任务8240户,县超前安置重点危困户501户),占十年计划搬迁16889户的52%,建设集中安置点89个,其中:集中安置6851户19901人、分散安置1389户4231人,集中安置率为83.14%;城镇安置4890户14490人,城镇率为71.39%;楼房化安置3865户11504人,楼房化安置率为56.4%。已搬迁地灾威胁户2870户8746人、洪灾威胁户617户1902人、扶贫移民户3403户9246人、生态移民户1350户4058人,完成特困、五保户“交钥匙”工程1449户2497人,完成重点危困户搬迁501户12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