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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规范高新区建设用地供应

时间:2016-10-28 15:39 作者:市国土局用地科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2013年我市土地例行督察中,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指出,各类新区(园区)管委会不具备土地供应审批权限,以管委会为主体的土地审批行为应予以整改。一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致力于依法规范高新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取得了工作实效。

  近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安康高新区土地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市国土资源审批工作程序和职责的通知》,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程序。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完善,逐步形成了一套供前审查、政府批准、供后备案、逐宗授权的运转机制,即:建设用地供应前,由高新区管委会拟定供应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高新区具体组织实施;建设用地供应结束后,高新区管委会将供应结果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逐宗地委托高新分局签订出让合同。

  今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共审查高新区管委会供应方案43宗、规模1826.46亩,备案并委托高新分局办理供应手续23宗,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127.03亩,供应程序依法规范,工作程序运转高效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