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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国土资源简报_2016年第一期

时间:2016年04月11日16时30分 作者: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 分享至:

安康在全省率先完成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验收工作

  近日,省国土厅以《国土资源简报》印发“安康率先完成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验收工作”,指出“安康市、县国土资源局精心组织,迅速推进,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市本级及所属县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验收工作。安康市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推进有力,质量符合验收标准,顺利通过省厅验收”。在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夯实责任。市县(区)国土局成立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市国土局以会议、电话、文件等形式,先后多次安排、督办和指导,做到安排部署、机构人员、责任措施、工作经费“四到位”,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措施。市县国土局主动与发改、财政、规划、住建、统计等部门沟通衔接,争取各方支持配合,全面收集基础资料,确保了资料的完整性和实效性。以国家《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技术规程为依据,结合安康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规范、严密推进。市本级及各县区《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技术报告》初稿形成后,及时征询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严格预检,召开听证会反复论证,经辖区政府审定后,最终形成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

  三是严把质量。严格遵循《技术规程》和工作方案,市国土局组成多个工作组深入到县区检查指导、走访座谈、抽查质量。在认真核查相关文本、图件、表格和数据库等资料的基础上,重点对基准地价的范围、级别、价格级差和内涵进行审核,确保更新地价成果科学规范,为市、县(区)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进行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分配提供了科学依据。

  送:市政府办。

  发:各县国土资源局,汉滨分局、高新分局,恒口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