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高井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国土告字〔2016〕5 号)
经安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陕西中信拍卖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技术指标 |
宗地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每次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银行资 金证明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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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AK001-002-(013)-74 | 汉滨区新城办高井村 | 5248.45(7.87亩) | 商业用地 | 40 | 2 | 50% | 30% | 752 | 10 | 400 | 352 |
二、竞买人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在缴清规定数额竞买保证金的同时,须提供相应金额以上的银行存款资金证明。有拖欠本市土地成交价款的,须缴清欠款后方可报名。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现状按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27日9时至2016年10月24日16时,到陕西中信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金堂东路东郡路口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等资料,报名参加竞买。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等资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2016年10月16日18时前确认其是否具备竞买资格。在挂牌期间内如有申请人继续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16年10月24日16时前,提交相关资料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我公司将即时确认其是否具备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场会地点为金都国贸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挂牌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9时至2016年10月26日16时。
挂牌现场会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15:00-16:0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以现状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通讯线路及其他杆线设施、管道箱涵、地下文物的迁移或就地保护,由竞得人与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
2、宗地范围内涉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以及其它构、建筑物、附着物补偿和迁移,由竞得人委托拆迁机构实施拆迁安置,所发生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宗地出入通道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
4、宗地范围内按城市规划要求提供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和绿化用地。
5、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6、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7、本次挂牌不接受口头、传真、电话及网上报名。
8、“出让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中信拍卖有限公司(安康市金堂东路东郡路口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0915-3180668
联系人:王女士 18691595067 朱先生:15991154454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陕西中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