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预算公开
根据《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单位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十二)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十四)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抓好“双退”,拓展耕地后备资源空间,全面完成补充耕地1万亩的任务,实现占补平衡。
(二)抓好“三区两园”和“飞地经济”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配合有关方面推进立体标准化厂房建设。制定建设用地供给和管理办法,实行土地供应与投资强度、解决就业和税收等挂钩。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年度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4.6%以上。
(三)加快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建设用地报批,全面完成2016年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项目建设任务,配合相关方面抓好旧宅腾退和“两证”办理。
(四)加大贫困村土地治理支持力度,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6万亩。
(五)完成中省安排的4个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治理项目。
(六)加快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运转。
(七)国土资源信息大厦建成投入使用,提升“数字化国土”水平。
(八)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严格探矿、采矿权管理和矿业权出让,坚决遏制违规开山采石和乱批滥建行为。
(九)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岚皋县蔺河镇和平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机关编制数30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资金资产科、规划科、地籍科、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科、矿产开发科8个科室;下设10个局属事业单位:市人民政府土地统征中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市土地规划与评审所、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事业编制117人,合计147人。
市国土资源局退休人员24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安康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市人民政府土地统征中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土地规划与评审所的实有正式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退休人员,四名遗属补助人员。人员经费按市人社局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业务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为1527.6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7.68万元;支出预算为152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68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5.8万元,含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为车改过渡期车辆运行维护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