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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时间:2015年11月11日09时16分 作者:安康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来源: 分享至: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安财办〔2015〕7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办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办2011年9月根据市编委会《关于设立安康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的通知》(安编发〔2011〕19号)文件批准成立,为安康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12名。2014年5月经市编委会调减编制1名,现核定编制11名。单位领导职数3个,1正2副;内设机构2个,综合科、业务科,科级职数2正2副。我办经费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

  二、主要工作职能

  (一)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职责,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组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承担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的职责。划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组织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对重大地质灾害及时作出预测预报。

  (四)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组织实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与塌陷等地质灾害调查、勘查和防治。

  (五)承担地质遗迹的保护职责。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等项工作。

  (六)负责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勘查评价资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单位2014年度收入1206321.64元,支出1388651元,收支结余-182329.36元,用上年度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2329.36元。

  2、单位2014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4321.64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4321.64元,其中基本支出874321.64元。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037元,其中: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37元。主要用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应急调查及陕南移民搬迁护坡(挡墙)建设工程核查等工作租用车辆发生的费用。

  附件:

  2014年度部门收支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