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我局属市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机关编制数30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资金资产科、规划科、地籍科、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科、矿产开发科8个科室;下设10个局属事业单位(机构):安康市人民政府土地统征中心、安康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安康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安康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安康市土地规划与评审所、安康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分局、安康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安康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安康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安康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十二)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十四)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决算单位构成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机关
四、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033.07万元,总支出303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89万元、项目支出2172.7万元),年末结余4206.98万元(其中:项目结余2796.33万元)。
(二)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3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44.88万元下降了39.0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1.49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减少14.64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3万元。我局共有公务用车4辆,主要用于全市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公务活动时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主要为我局机关接待上级组织的检查、监督、调研工作等费用。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1批次,公务接待累计92人。
3、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附件:
2014年度部门收支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