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编办《关于调整中心城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通知》(安编发[2013]37号)和《关于调整安康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安编发[2014]18号)文件规定,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县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机构。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名(副县级),内设3个科室:综合科4名、计划科2名、项目科3名。
二、主要职责
1.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承担贯彻执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有关法规政策。
2.承担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展土地整治。
3.承担编制申报中、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组织项目踏勘论证、规划设计、预算编制、项目实施的管理及竣工验收。
4.承担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资金概(预)算初步审查、资金效益评价工作。
5.承担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咨询、服务及评价。
6.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内(不含高新区管辖范围)储备土地的管理和前期开发、利用工作。
7.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4年财务决算情况。
根据财务决算,2014年收入合计507,332.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278.32元。支出435,935.51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支出349,278.32元。各项财政收入取得合法合规。
2014年度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无三公经费支出。
附件:
2014年度部门收支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安康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