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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时间:2014年12月01日11时40分 作者:安康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来源: 分享至:

  根据《安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6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办2014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办2011年9月根据市编委会《关于设立安康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的通知》(安编发〔2011〕19号)文件批准成立,为安康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12名。2014年5月经市编委会调减编制1名,现核定编制11名。单位领导职数3个,1正2副;内设机构2个,综合科、业务科,科级职数2正2副。我办经费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

  二、主要工作职能

  (一)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职责,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组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承担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的职责。划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组织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对重大地质灾害及时作出预测预报。

  (四)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组织实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与塌陷等地质灾害调查、勘查和防治。

  (五)承担地质遗迹的保护职责。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等项工作。

  (六)负责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勘查评价资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2014年主要目标任务

  (一)拟定《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三项制度”,做好汛期巡查检查和汛后核查及动态更新,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加强重点隐患点的防控措施。

  (三)加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中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5000万元以上。

  (四)督促完成2013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完成2013年以前下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验收。

  (五)做好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组织协调工作,督促落实2014年度建设任务。

  (六)推进“矿山复绿”工作,督促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收缴工作,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数据统计、汇总和上报。

  (七)牵头做好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做好“4.22”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

  四、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支出预算两部分构成,依据2014年1月工资表和津补贴发放表,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标准及人数进行编制,并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依据财政部门核定的住房公积金、降温费、取暖费、福利费、独生子女费等标准填报,工会会费按单位年工资总额的2%计提。

  (二)2014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9461元,部门支出55946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110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52元,公用支出30000元,无财政非税收入。

  附件:

  2014年安康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预算总表

  2014年安康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