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竞赛及摄影作品参展赛”的补充通知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竞赛及摄影作品参展赛”的补充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7882/2016-0157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国土资办发〔2016〕114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10月1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年10月20日14时40分 |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竞赛及摄影作品参展赛”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竞赛及摄影作品参展赛”的通知》(安国土资发〔2016〕37号)要求,经市局研究,定于10月28日(星期五)举办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竞赛及摄影作品参展赛,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地点
(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竞赛:市局七楼会议室。
(二)摄影作品参展:市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二、时间安排
知识竞赛及摄影作品参展赛定于10月28日上午8:30分--11:30分按赛场分别举行,时间半天。
三、参加范围
(一)各县区局、分局,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参赛人员。
(二)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市地灾办、监测站全体人员。
(三)邀请市政府办、市防汛办、市应急办、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
(四)邀请陕西广播电视台、安康电视台、安康日报等新闻媒体。
四、有关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要认真按照知识竞赛及摄影作品参展赛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见附件1、附件2)。
(二)各参加摄影作品参展赛的单位务必于10月25日(星期二)前将摄影参赛作品送至市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统一布展,联系人:程一梦,电话:3203157,13347492223。
(三)参加知识竞赛的各代表队须于10月27日(星期四)20:00在市局七楼会议室试机。
(四)各县区食宿由市局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县区局、分局于10月27日(星期四)15:00分--18:00分在晶海国际酒店一楼报到。
(五)此次活动由市地灾办牵头,市局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法规科、信息中心、监测站等相关科室(单位)要按既定职责,积极做好协调配合,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后附: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竞赛方案、“防御地质灾害 助力美丽安康”摄影参展赛方案。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19日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竞赛方案
一、竞赛安排
整个竞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
2016年9月30日前,由全市12个参赛单位自行组织初赛,选拔出3名选手组成参赛队。各参赛单位可以在本系统内,通过组织考试、组队竞赛等方式开展初赛。选派的3名参赛选手主要为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者,且必须含有1名基层群测群防监测员。
(二)决赛
2016年10月28日上午8:30分—11:30分,由市局统一安排一场决赛,12个参赛队以现场竞答方式同时进行决赛。
二、竞赛规则
(一)答题类型及时间
竞赛分为必答题、共答题、抢答题、风险题4种题型。
1、必答题:各队选手必须单独回答的问题。每人1题、每队3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30秒,回答正确加10分,由参赛队队员按抽签号顺序逐一回答。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回答错误或本队其他队员在一旁提示,均不得分。
2、共答题:各队选手共同回答的问题。进行1轮团体共答题,每队答1道题,每题20分,3人共同协商,推荐1名选手回答,在60秒内回答正确加20分,按台号顺序派代表抽题,由该队1名选手主答,其他选手可以补充。回答错误或不完全不得分。
3、抢答题:各队选手均可抢答的问题。每轮10道题,每题10分,进行3轮抢答。主持人读完题目并说“开始”后各队按抢答器,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回答问题。抢题后由该队1名选手主答,其他选手可以补充,在30秒内回答正确加10分,抢答违规、答错或不答扣10分。主持人宣读后,抢答违规、答错的题目作废。
4、风险题:各队选手共同回答的问题。每队1题,采取选择形式进行1轮风险答题,分10分、20分、30分三种题型,由参赛队自行选择1道题,也可以弃权。按台号顺序选择分值后派代表抽题,由该队1名选手主答,其他选手可以补充。答题时间为10分题30秒,20分题60秒,30分题90秒。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答正确加相应分值,回答错误或回答不完全扣减相应分值。本题型中所谓“回答不完全”是指答题完全率没有达到80%。
(二)座次和答题顺序
竞赛前各代表队由领队抽签,一次确定台位、座次,必答题、共答题、风险题在现场由各代表队抽签确定题目序号。
(三)记 时
竞赛设计时台。必答题、抢答题答题时间为每题限时30秒,共答题答题时间为每题限时60秒,风险题答题时 间为10分题30秒,20分题60秒,30分题90秒。答题结束后答题人应说“答题完毕”。队员可以要求主持人重复题目,但是重复宣读题目的时间计入答题总时间。
(四)记分
各队设基础分100分,按主持人宣布加减相应分值,以最后分值为最终得分。竞赛设电子计分台和人工计分台,负责竞赛计分工作,各领队可现场参与现场复核、监督。
(五)仲裁
竞赛设仲裁组,答题中有争议或主持人不能判定的交由仲裁组最后裁定。
三、纪律及要求
(一)各参赛队按抽签确定的分组及座位号依次进场入座,并由主持人向观众介绍。
(二)每个代表队上场3名选手,着装要求整齐大方,统一着正装,答题要使用普通话,参赛选手在竞赛中途不得随意退场,随意走动。
(三)比赛进行过程中,各参赛队员不得将资料或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带入赛场。比赛开始时,观赛者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向参赛选手进行明示或暗示。
(四)在竞赛中若有疑问或意见,要由各代表队领队向仲裁提出,任何队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竞赛秩序;对出现违反竞赛规则和以上要求的一律取消相关代表队的竞赛资格。
(五)各队对主持人的裁决不得在比赛中提出异议。
四、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取前6名,设团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活动保障
活动由市局地灾办具体负责和承办,市局办公室、人教科、法规科、监测站等相关科室(单位)予以协助。为确保竞赛活动有序开展,设置3个分工小组:
(一)试题组:由市局地灾办业务科、监测站承担。设组长1名,成员3人,负责知识竞赛题库及决赛4个出题环节题型分类等工作。
(二)协调组:由市局办公室、地灾办综合科承担。设组长1名,成员2名,负责活动的策划宣传、竞赛场地的设置、各参赛队食宿安排等协调保障。
(三)仲裁组:由市局人教科、法规科相关人员和监测站地质专家组成,当竞赛答案与参赛选手回答表述不一致时,由主持人征询仲裁组意见,决定回答正确与错误。
“防御地质灾害 助力美丽安康”摄影参展赛方案
为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从不同角度,展示近年来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的成就,体现基层干部干事创业,为国土资源事业增色添彩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热爱本职、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国土资源事业的炙热情怀,特举办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摄影参展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赛主题
防御地质灾害,助力美丽安康
二、时间安排
摄影参展赛与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竞赛同步举行,各参赛单位须于10月25日前将参赛作品送市局统一布展。
三、作品内容
作品主要展示近年来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法、成就、地质灾害项目治理、护坡挡墙项目建设成果,基层 地灾干部、群测群防监测员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也可包括优美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等。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真实、鲜明,用多元化、风格化的构图展示参赛主题思想,充分体现国土资源事业蓬勃发展,干部职工开拓进取、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
(二)作品以彩色为主,彩色、黑白不限,可以是单幅,也可组照或专题。
(三)各参赛单位根据参赛主题、内容推选1-2幅摄影作品,每幅作品规格为24*30(30寸)60.96*76.20cm,由参赛单位自行制作。
(四)每幅摄影作品要紧扣主题,必须为作者原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五)每幅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主题、制作单位、拍摄制作人,并提交原版电子文档(附简介)至214086827@qq.com,电话:3203157。
五、评审方式
(一)评选方式
此次摄影参展赛由市局统一邀请业内专家、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每幅参赛作品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摆放在指定场地,以现场评比打分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标准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性强;
2、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艺术感强;
3、制作精美,技术运用得当,视觉效果好。
六、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凡是出现造假制作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四)对获奖并采用的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由市局统一收存,并有在非商业化宣传载体上使用参展作品的权利。
七、奖项设置
此次摄影作品参展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作品颁发奖励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