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7882/2016-0153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国土资办发〔2016〕12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2月1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年02月18日14时29分 |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国土资源局、汉滨分局:
现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计划的通知》(陕国土资办发〔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区)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落实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目标任务。
为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市局确定在石泉县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示范点建设,围绕人员划转和培训、资料移交和数据整合、流程再造和系统开发、窗口建设和方便群众、权籍调查和单元编码、平台建设并联网运行、资料管理和安全保密等重点工作,形成制度成果,为各县(区)加快推进筹备工作提供学习、借鉴和参考依据。
按照省厅不动产登记工作计划要求,市局确定石泉、宁陕、汉阴、紫阳、岚皋、白河县六县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工作,其他县区年底前完成。
请各县(区)于2月20日前将填报好的《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接入信息平台工作计划表》传真报市不动产登记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957336322@QQ.com。
联 系 人:毛 萍
联系电话:15009158188
传 真 :09153189680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