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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合同更换问题

信件主题: 刘先生-合同更换问题
来信人: 刘堂洲 来信日期: 2019年04月19日 来信编号: DH201904190159
信件内容: 刘先生反映2016年在城投西津城购买安置房并有安置房合同,2019年4月19日售楼部致电刘先生,让其今日去售楼部将安置房合同换成商品房合同,售楼部称如果不换合同会影响后期办理产权证,现刘先生咨询,如果不更换合同,会不会影响后期办理产权证,请相关单位告知。
信件回复: 市自然资源局:有关刘先生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刘先生属于拆迁安置户,你户应按拆迁安置协议履行合同,我局登记部门依据购房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你户是否更换合同,请自行决定。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 2019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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