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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时00分 作者:佚名 来源:安康市人民政府 分享至: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90号)精神,全面准确掌握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我市地处南北过渡带,秦巴山腹地,地质结构复杂,气候环境多变,森林山地广阔,降雨量大,江河溪沟密布,森林覆盖率高。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941条,汛期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70以上,洪涝、风、雹、泥石流、山体崩塌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有效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对于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准确把握普查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和对象。本次普查覆盖我市行政辖区,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县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类型和内容。根据我市自然灾害种类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创新建立普查成果更新、应用的长效机制。

  三、按期完成试点任务和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一)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2020年)。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熟悉普查软件系统,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白河县要在今年完成国家试点任务。有条件的县区可提前安排开展普查工作。

  (二)全面调查阶段(2021至2022年)。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的调查,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强化普查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研究解决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各县区政府要于10月中旬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
  (二)密切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省普查总体方案和技术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全市普查实施细则,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系列成果。
  (三)加大经费保障。本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级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依法开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人:徐林 3215216 邮箱:3178321191@qq.com
  附件:安康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安康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高晶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克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向德刚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婷 市农村发展财务经办处副处长
  成 员:姚青臻 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副主任    
      王继国 市工信局副局长
      华 军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沈贵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段平安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宗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波涛 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副主任
      孙自余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仁卫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继盈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杜宗辉 市教体局副局长
      刘芳霞 市卫健委副主任 
      许春光 市社会经济普查中心主任
      占世林 市气象局副局长
      赵 云 安康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仁卫同志兼任,办公室职责和组成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资源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