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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自然资函〔2020〕339号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四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0年08月26日16时15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类别:A

签发人:王琳

安自然资函〔2020〕339号

刘连德委员:


        感谢您对市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安康城区“两违”管控力度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两违”乱象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心解答,自2016年11月,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试行中心建成区“两违”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安政办函﹝2016﹞277号),按照“市管存量、区管增量”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中心城市“两违”管控责任。您在该提案中涉及的问题,新增“两违”由汉滨区政府负责,分解落实“四办三镇”管控任务,依法组织管控。从2017年起,把“两违”管控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汉滨区、高新区管委会、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我局按照市中心城市规划区“两违”管控新机制,向中心城区有关镇办派驻15名执法队员,参与“两违”管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市城管局已拟定《安康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监管实施意见》并提请市政府研究。目前中心城区“四办三镇”两违管控队伍已划转城市管理局统一管理,负责中心城区“两违”管控。

        2017年以来,在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以及汉滨区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汉滨区两违办组织相关镇办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以两违巡查管控为抓手,以推进两违管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为目标,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敢于碰硬、以管克难,强势推进两违管控工作,在安康城区上下迅速形成了务实高效的两违管控工作机制,开创了中心城市两违管控工作新局面,中心城市两违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1.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围绕两违管控体制机制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两违管控实施方案、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经费保障办法、考核办法、“三色单”督查督办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两违管控工作范围、责任主体、执法主体、工作流程、经费保障、奖惩措施等,为深入持续做好两违管控工作提供坚强执法保障机制。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为中心城市9个镇办充实了两违管控协管人员200余名,切实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三是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衔接,确保工作经费足额保障,并按区政府规定各镇办管控队员招聘计划,足额将工作经费拨付到相关镇办,确保了两违管控工作高效开展。四是按照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区政府批准公车租赁公司一次性采购,通过租赁方式为镇办配置两违巡查车辆16辆,有力的保障了两违管控工作高效运转。五是各相关镇办管控工作队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专业管控队伍和村组社区联动,严格落实定人、定时、定岗、定责机制,对两违建设问题实行24小时监管机制,彻底将两违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严格执法监管。按照“镇办牵头组织、市区部门执法、镇村巡查监管、批评教育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推进机制,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全力做好中心城市两违管控工作。一是严格管控两违增量。各相关镇办在辖区持续开展不间断、无死角、全覆盖的两违巡查管控,对重点项目、棚改区域、重点地段出现的两违苗头问题,始终保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的坚定态度和高压态势,对顶风违建的个人,给予法律范畴内最严厉的打击,使其“不敢”违建;对顶风违建的建筑,给予最迅速的拆除,使其“不愿”违建,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达到了“敲山震虎”强大震慑作用,切实杜绝新增违法建筑特别是顶风违建的出现,有效遏制了两违蔓延势头,实现了中心城市两违建设零增长。二是切实消化两违存量。为全面落实“市管存量,区管增量”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中心城市两违管控工作,区两控办组织各相关镇办对2016年以前中心城市建房户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分村、分户建立了两违存量信息档案。同时,各相关镇办切实加强两违存量处置工作,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及重点项目区域存量违建,采取房屋征收与拆除存量违建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违法性,制定不同工作方案,将房屋征收与拆除存量违建同步推进,对违法建设的存量房屋给予适当的工料费补偿后实施拆除,真正达到了以管促征、以征促管的良好效果,有效消化了中心城市存量违章建筑,促进了中心城市两违管控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各相关镇办管控工作队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专业管控队伍和村组社区联动,严格落实定人、定时、定岗、定责机制,确保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3.开展“无违”创建。为深入推进安康中心城市及重点镇两违管控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控工作机制。区两控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两违管控工作有关要求,以开展“无违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依法行政、源头治理,坚持镇办组织,部门协同,舆论先行,加强基层基础,发动依靠群众,全面加强两违管控工作,确保了违法建筑得到有效拆除,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确定的“1120”目标(即:在1个季度内全面摸清中心城市两违存量,并做好分类建档工作;在1年内将辖区两违建设管控到位,不出现两违增量;在2年内对存量违建全面分类处置到位,实现中心城市及重点镇两违建设零增长)。近年来,区两控办将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推进两违管控工作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大的督查考核力度,对列入创建计划的村(社区)严格考核验收标准,对通过考核验收的村(社区)给予一定奖励,对考核验收中出现新增两违建设的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扎实开展无违村(社区)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安康中心城市及重点镇两违管控工作。

        4.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区两控办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和两办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对各镇办两违管控工作安排部署、人员到岗、巡查处置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实行挂号督办、限期整改、定期通报。对工作不力,推诿应付,反馈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区两控办对各镇办两违管控制度建设、台账管理、信息上报、管控成效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制度,有力地促进了两违管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区两控办巡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查制度,组织人员深入各镇办村组(社区)开展不间断、无死角、全覆盖的两违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各相关镇办下发问题交办单,对存在的问题,启动“三色单”督办程序,实行问题销号制度,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了两违建设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三是加大考核力度。汉滨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安康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及两违管控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区两违办严格按照考核办法采取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镇办两违管控工作成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按照考核办法予以加分;对不按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区政府交办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将在年终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对被评为优秀和良好以上等次的单位实行单项奖励;对被评为较差等次的,提请区委、区政府实施责任追究。通过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有效保障了中心城市两违管控工作常态化推进。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和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自然资源局,3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