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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制

时间:2018年02月28日11时59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 分享至:

根据中省市相关要求,为提升我局政务舆情回应实效性、权威性,特制定此制度。

一、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检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钝,被动应对现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我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与其他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

二、把握需回应的政务舆情范围

我局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主要包括:对政府及其部门中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汇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部门要求下级部门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我局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平台建设

(一)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作用。我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发布政务信息。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应,及时通过官方网站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围绕公众关注热点,通过局长信箱、投诉建议、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掌握舆情动态,引导舆情方向。

(二)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我局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舆情回应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逐步提高微博、微信的应用率,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

四、加强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建设

(一)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我局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通过网上发布消息、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讲清事实真相,消除谣言。网络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工作力度,发现重要舆情信息,及时转请局办公室处理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空洞说教、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

(二)完善主动发布机制。针对公众关切、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我局要坚持事件处置与信息发布同步安排、同步推进,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要明确审核主体和流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五、落实保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工作列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落实新闻宣传和有关舆情处置回应规定要求。

(二)加强统筹协调。我局将切实履行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加、接受媒体采访,主动回应公众关切,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三)加强监督检查。我局将以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回应效果为重点,定期开展督查,切实做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主动发布。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家规定需要公开发布的事项,都要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要突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和回应的全过程。

(五)加强队伍建设。针对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传播技能、公共关系、危机处置等知识组织专题学习,定期组织现场观摩、座谈、研讨等,加大内部沟通和对外交流频次,定期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务舆情工作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以及微博、微信等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把握政策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